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04 年 7 月 15 日特中字第 104170006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4)7232105 分機 1461 。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