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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07-20 | 點閱數: 419

一、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04 年 7 月 15 日特中字第 104170006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4)7232105 分機 1461 。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