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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07-20 | 點閱數: 511

一、依據中埔國小 104 年 7 月 6 日埔小特字第 1040004742 號函辦理。
二、工作坊相關資訊如下:
(一)日期: 104 年 9 月至 104 年 12 月,共計 4 場次。
(二)地點:中埔國小(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 1054 號)。
(三)參加人員:本市特教輔導團團員、國中身心障礙班教師或對語文類教材編輯有興趣之教師(不限特教教師),共計 40 名。
三、本工作坊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且於假日辦理工作坊之工作人員及推薦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內准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24 小時。
四、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04 年 9 月 9 日(三)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4)─學期(上)登錄單位(中埔國小)報名。
五、隨文檢送本案研習實施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