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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3-02-21 | 點閱數: 689

一、辦理目的:為加強本縣特殊教育相關議題之研究,賡續辦
理特殊教育研究方案,以鼓勵縣內所屬教師主動研究、提
升專業知能,進而促成本縣特殊教育品質之提升。
二、辦理時間:每案以 3 至 9 個月為原則,並於 102 年 11 月 30 日
前執行完畢。
三、參加對象:本縣公立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特殊
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長
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學校為申請單位。
四、辦理內容:本案研究分為「特殊教育行政及政策類研究」
及「特殊教育課程與教材教法」等 2 類,並以「在家教育
」、「巡迴輔導教育」、「普通班融合教育及支援服務模
式」、「個別化教育計畫」、「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
「學前特教及融合服務」、「資優班教學及學生輔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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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共 2 頁



主題為研究重點;各校提報之研究計畫相關格式請參考附
件內容。
五、欲申請辦理本案之學校,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 http
://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相關申請
表件。
六、本案相關表件填寫完竣後請於 102 年 4 月 1 日前將電子檔 MAI
L 至新屋國小輔導室高麗敏主任之信箱(limim8@yahoo.co
m.tw )並逕(寄)送紙本至本縣新屋國小輔導室(桃園縣
新屋鄉新生村中正路 196 號)。
七、如對旨揭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洽活動聯絡人:高麗敏主任,
電話: 03-4772016#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