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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5-09-18 | 點閱數: 493

主旨:有關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與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期間,請確實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 104 年 9 月 4 日部法二字第 1044014548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定於 10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為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銓敘部於前揭來函重申相關規定,爰請加強宣導下列應注意事項:
(一)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以非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支持特定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亦不得具銜或具銜且具名針對討論主題發表言論。
(二)著作書籍、於社交網站發言或於報紙投書,均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未經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
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三)相關釋示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treasure/missive.aspx?Node=666&Index=5及 http
://http://www.mocs.gov.tw/pages/services_list.aspx?Node=27&Index=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