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104 年 9 月 23 日興國輔字第 1040006611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本(104)年度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計 100 人,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後。
三、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 10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假元生國小(地址:中壢區文化二路 161 號)辦理。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4 年 10 月 21 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4)、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本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皆需參與本局辦理之相關專業人員研習 12 小時以上,請轉知貴校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特教專業人員踴躍參與本次研習。
六、詳細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