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同意認定 74 年至 78 年間依相關實施計畫核准開辦幼稚園教師納編前年資得併計退休年資並停止適用教育部 101 年 7 月 9 日臺國(三)字第 1010112352 號函釋一案,詳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