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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10-14 | 點閱數: 33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0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分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4 年 11 月 26 日(四)下午 1:00-4:00 ,共計三小時(如性平話劇計畫)。
三、研習地點:本市市立興南國中活動中心。 
四、活動演出者及主題:由中原大學話劇社擔綱演出有關特教學生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話劇。 
五、研習時數:依教師實際參與狀況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六、請學校本權責准予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在課務自理下以公(差)假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