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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10-14 | 點閱數: 336

一、依據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104 年 10 月 7 日桃智教字第 1040003040 號函辦理。
二、本次參訪實施對象為 104 學年度應屆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教師與家長,欲至該校參訪者請於 104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前填妥附件之參訪回條傳真至該校(傳真電話:(03)-3637715),另該校將於 10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三)於該校網頁公告排定參訪時間,請各校配合於排定時間至該校參觀。
三、又國立桃園啟智學校國中部優先招收智能障礙重度及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生,請國小教師留意並安排符合該校招生對象之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長參加參訪。
四、倘尚有疑義,請逕洽該校註冊組,連絡電話:(03)3647099 分機 324 ,聯絡人:邱彥宇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