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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10-14 | 點閱數: 311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 104 年 10 月 08 日嘉大特領字第 1049004860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魏瑞霙,電話:( 05 ) 2263411 分機 2303 。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學校來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