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104 年 10 月 7 日和實教字第 1040006021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中國醫藥大學生醫工程研發中心 曾小姐,電話:( 04 ) 22053366 分機 1684 ;和美實驗學校 張老師,( 04 ) 7552009 分機 224 。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學校來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