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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5-10-28 | 點閱數: 481

主旨:訂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