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 104 年 11 月 5 日桃脊潛 104 字第 363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與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承辦人:張世明,電話:( 03 ) 4909001 分機 122 ;傳真:( 03 ) 4908860 ;電子信箱:ming@scsrc.org.tw。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中心來函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