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平南國民中學 104 年 11 月 23 日平國輔字第 1040007965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 105 學年度即將升學國中之特殊需求學生家長、教師,預計 80 人,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三、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 10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假平南國中(地址: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 340 號)辦理。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4 年 12 月 7 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桃園市→學年(104)、學期(上)、登錄單位(平南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考量部分家長未熟悉特殊教育通報系統研習報名程序,請貴校務必協助家長上網報名。
六、另貴校指派陪同家長出席旨揭研習者,請於活動當日請本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並請於活動結束 6 個月內覈實補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