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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5-12-03 | 點閱數: 483

主旨:有關 10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六)為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均以放假處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04 年 11 月 27 日府民自字第 1040310139 號函辦理。
二、本市選舉委員會函以,查行政院 82 年 6 月 28 日台 82 人政參字第 22024 號函規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舉辦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是日均以放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