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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5-12-03 | 點閱數: 532

主旨:轉知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聯公司)針對其所屬業務員以年金改革名義,不當招攬保險情事,設立專責查詢窗口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同仁。
說明:
一、依據精聯公司民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104 精聯字第 236 號函辦理。
二、查本部前以 104 年 11 月 3 日部退三字第 1044035635 號書函澄清本部並未委託精聯公司及任何協會團體或個人辦理公務人員年金改革之宣導。今據精聯公司上開函稱,該公司禁止業務員有不當招攬情形,並已設置專責查詢窗口(聯絡電話:劉衍暉 02-25556113 轉 110 或 0928554959 ;蔡西娥 02-25556113 轉 303),爾後如各機關公務同仁遇有類此情形,可逕向前開聯絡人員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