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4 年 11 月 27 日桃衛食藥字第 1040096134
號函辦理。
二、諾羅病毒主要流行季節為 11 月至 3 月間,人是唯一帶病毒
者,主要透過糞口途徑傳染,任何年齡層皆可能受到感染。
三、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調理不經加
熱即可食用之食品時應穿戴消毒清潔之不透水手套,或將
手部澈底洗淨及消毒;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並應於進入
食品作業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汙染時,依正確步驟洗手
或(及)消毒;罹病人員避免從事食品調理工作,以降低
經飲食傳播之風險。
四、海鮮產品於其生長過程中,容易因水源含有諾羅病毒而遭
受汙染,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業者於採購、驗收食材時
應確實執行食材供應商管理,慎選其來源及確認產地衛生
證明,如未標示可供生食者,應充分加熱煮熟再供食。
五、食品業者應注意調理場所與用餐衛生、食材來源及食品衛
生安全教育,避免諾羅病毒感染及其他食品中毒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