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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5-12-09 | 點閱數: 55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12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040143931 號函辦理。
二、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有鑑於「不適合兒童
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將於 105 年 1 月 1 日
施行,該署製作「禁止廣告及促銷行為新規定」宣導海報
及單張,說明限制廣告及促銷之「產品品項」、「廣告」
限制範圍等規定,以保障兒童食品健康。
三、有關前述海報及單張,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
站/便民專區/文宣品下載專區( http://www.fda.gov.tw/
TC/Promotional.aspx )下載列印張貼使用,並請各校協
助配合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