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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5-12-11 | 點閱數: 403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應用行為分析協會 104 年 12 月 3 日台應行協字 104050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劉筱柔社工,電話:( 04 ) 2215-3770 ;傳真:( 04 ) 2215-4805 ;電子信箱:tabatw@gmail.com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研討會簡章及期刊簡章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