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年度工作計畫。
二、旨揭活動目的:
(一)透過冬令營營隊課程內涵,增進學生對領導才能的認識
。
(二)藉由互動式營隊活動,提升學生雙向溝通及團隊合作能
力。
(三)促進學生楷模典範學習機會,達到資優教育優質化目標
。
三、本案活動訊息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1 月 25 日(一)至 105 年 1 月 27 日(三) 08 :
30─16 : 30 。
(二)地點: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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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007870
d■je■s6■ ■_■輔■導室 1■04■/1■2/■11■ 1■0:■03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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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號)。
(三)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高年級在校生為主,至少符合下
列一項條件:
1、通過本市各類資優鑑定之國小學生。
2、通過本市各類藝術才能鑑定之國小學生。
3、各校推薦具有領導才能潛質之學生:擔任學生自治幹
部或班級幹部者。
(四)活動人數: 100 人
(五)每校薦派 2 名學生參加,同時安排 2 名候補學生;薦派以
六年級學生優先,後補學生年級不限。若有剩餘名額,
候補名單之錄取依照各校報名先後順序遞補,額滿為止
。
(六)活動費用:學生每人自費新台幣 500 元整,請於活動第
一天( 1/25 )報到時繳交。
四、報名方式:
(一)請各校於 104 年 12 月 23 日(三)至 104 年 12 月 30 日(三)
上午 8 時到下午 5 時,至桃園資優中心網頁(http://tyg
erc.ffjh.tyc.edu.tw )報名。各校承辦人員請用教育
部代號做為報名之帳號密碼。錄取名單將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四)下午 5 時前公告於桃園資優中心首頁。
(二)各校確認報名成功後,請於 105 年 1 月 7 日(四)前將團
體報名表(附件一)及參加學生之家長同意書(附件二
)寄(送)達至桃園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收( 33070 桃園市
桃園區延平路 326 號),若未寄(送)報名表以完成報
名程序者視為棄權,由承辦單位(福豐國中)通知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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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參加。
五、本活動內容若有疑問者,請聯繫福豐國中(本市資優教育
資源中心)趙家怡老師(電話: 03-3665180 轉 13 )。
六、隨函檢附實施計畫 1 份。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小
副本:福豐國中(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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