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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5-12-24 | 點閱數: 50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
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附件一)辦理。
二、為避免空氣品質惡化影響師生健康,請各校配合下列事項
(一)本校於每日分上、下午兩次查詢當日空氣品質情形,並將
查詢結果以旗幟及網站公告等方式轉知全校師生知悉,空氣品
質情形查詢方式如下:
1、上網至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 http://taqm.epa.gov.tw/)查詢。
2、由手機 APP 商店下載「環境即時通」APP 軟體並安裝後
查詢。
(二)學校平時應建立敏感性師生族群之名單,於空氣品質不
良時應加強敏感性族群個人健康自主管理。
(三)當空氣品質惡化達紅色指標警示以上(PSI 值達 101 以上
或 PM2.5 達每立方公尺 54 微克以上),請各校執行下列防
護措施:
1、加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健康防護宣導。
2、學生及幼兒於上、下學途中或進行戶外活動時,應配
戴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具。
3、師生於室內上課時,得適度關閉門窗,減少暴露於不
良品質之空氣中。
4、學校及幼兒園地點位於交通繁忙街道上者,宜避免長
時間逗留戶外。
5、倘空氣品質持續惡化達 PSI 值 200 以上,高風險族群之
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應注意個人健康自主管理,
盡量避免長時間戶外活動。
(四)建議體育科及戶外課程相關教師可安裝「環境即時通」
APP 軟體,於實施戶外課程前進行當日空氣品質查詢,
如空氣品質惡化達紅色指標警示以上,請儘量避免師生
於戶外進行劇烈活動;如空氣品質惡化達紫色指標警示
以上(PSI 值達 200 以上或 PM2.5 達每立方公尺 71 微克以上)
,可適度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
(五)當空氣品質惡化至 PSI 值達 300 以上或 PM2.5 達每立方公
尺 250 微克以上應全面立即停止戶外活動。
(六)學校如有人員因空氣品質惡化肇致身體不適,或嚴重影
響校務行政事項者,應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 http://csrc.edu.tw/)
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