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 104 年 12 月 7 日桃教特字第 10400958561 號函諒達。
二、本案於 105 年 1 月 10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假楊光國中小辦理,請觀音區、楊梅區、新屋區國小各特教班型(含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務必派員 1-2 名參加,其餘名額開放予本市有興趣教師參加,約計 60 人。
三、請參加者於 105 年 1 月 5 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附件「104 學年度社會技巧教學單元紀錄」至楊光國中小陳惠珠組長(evelinechen1011@gmail.com),聯絡電話:(03)4827987 分機 630 ,以利當日課程之進行。
四、隨文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 104 學年度社會技巧教學單元紀錄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