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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2-15 | 點閱數: 466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赤子心過動症協會 105 年 1 月 21 日( 105 )台赤心第 011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與人員由所屬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林彥伶專員,電話: 02-27361386 ;傳真: 02-87327920 ;電子郵件:adhd@ms45.hinet.net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