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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2-23 | 點閱數: 420

一、依據桃園市赤子心過動症協會 105 年 2 月 15 日桃赤心字第 10502152 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與人員由所屬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該協會,電話: 03-4892259 ;傳真: 03-4806982 ;電子信箱:rubyliu221376@gmail.com
四、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及活動簡章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