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瑞塘國小 105 年 2 月 16 日瑞小特字第 1050000899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3 月至 6 月,共計 10 場次。
(二)地點:本市瑞塘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英語組輔導團員、國中小身心障礙班教師或對英文類教材編輯有興趣之教師(不限特教教師),約計 30 人,由瑞塘國小審核後錄取,並需全程參與本工作坊。
(四)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 105 年 3 月 1 日(星期一)前至教育部特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研習系統中登錄。
三、本案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且於假日辦理工作坊之工作人員及推薦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後 6 個月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時補假,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0 小時。四、隨文檢送旨揭工作坊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