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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6-03-04 | 點閱數: 629

1 、為強化學校人員專業知能,教育部業研發旨揭課程,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家政教育教師、幼兒園教師、輔導教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特殊教育教師或學校相關承辦人員等,每年進修家庭教育課程至少 4 小時;另本府家庭教育中心 105 年度所辦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已無初階研習,僅提供進階研習,參加進階研習對象係已參加該中心初階研習或已至數位學習服務平臺選讀並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認證時數者( 8 小時),爰請各校教師踴躍上網學習。

2 、旨揭課程之數位學習服務平臺網址為 https://ups.moe.edu.tw/index.php ;課程導讀手冊可至教育部家庭教育網( http://moe.familyedu.moe.gov.tw )/出版資源/家庭教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