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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3-11 | 點閱數: 389

一、本校承辦桃園市 105 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招生鑑定業務。
二、為讓家長了解藝術才能美術班考試方式及學習內容,辦理家長說明會。
三、時間: 105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二)晚上 7 時。
四、地點:本校忠孝樓四樓視聽教室。
五、請協助公告並向所屬親師生宣導,其餘有關招生諮詢服務,請洽本校輔導室,電話(03)4255216 轉分機 612 特教組長或分機 610 輔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