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晚上 7 時。 (二)地點:本市大成國中演藝廳。 三、本案倘有疑問請洽該校輔導室莊馥禎組長,電話(03)3625633 分機 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