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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3-18 | 點閱數: 482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晚上 7 時。
(二)地點:本市大成國中演藝廳。
三、本案倘有疑問請洽該校輔導室莊馥禎組長,電話(03)3625633 分機 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