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105 年 2 月 5 日
牙全聰字第 2405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3 月 1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16870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係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
2016 全國暨各區國小學童潔牙比賽」之地方初賽,期推廣
口腔衛生教育從小紮根,促進國小學童健康及提升衛生教
育素養,選拔桃園區初賽優勝隊伍,以參加全國國小學童
潔牙比賽。
三、參加對象:全市國小三、四、五年級學生。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5 年 04 月 8 日(五)截止,報名網址
,比賽順序依報名先後順序。
五、獎勵方式:
(一)參加活動學生贈送紀念品 1 份:由本市牙醫師公會提供
。
(二)團體組:
1、金牌獎學校 1 隊,頒發獎狀 1 張及禮券 6,000 元。(代
表桃園市參加全國賽)
2、銀牌獎學校 1 隊,頒發獎狀 1 張及禮券 3,000 元。(桃
園市參加全國賽備取)
3、銅牌獎學校 1 隊,頒發獎狀 1 張及禮券 2,000 元。(桃
園市參加全國賽備取)
(三)個人組:
1、口腔保健知識組:每校個人成績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張
。
2、潔牙技巧觀摩組:每校個人成績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張
。
3、口腔衛生指數組:每校個人成績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張
。
(四)指導學生榮獲團體組金牌獎之教師,給予嘉獎 2 次;學
生榮獲團體組銀牌獎之教師,給予嘉獎 1 次、學生榮獲團
體組銅牌獎之教師,給予獎狀 1 張鼓勵。
六、有關「「2016 全國暨各區國小學童潔牙比賽之地方初賽說
明會」:
(一)時間及地點: 105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 時 30 分,幸福國小會
議室。
(二)內容:協助參賽學校瞭解全國賽流程與地方初賽活動內
容。
(三)參加人員:帶隊教師、護理師(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其餘學校自由參加),依權責核實予以公(差)假。
七、本案倘有疑問,請洽( 03 ) 3194072 分機 310 幸福國小梁主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