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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6-03-21 | 點閱數: 68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3 月 11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50033388 號函
辦理。
二、為因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修正公布及
「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規變革,並考量學校毒性化
學物質運作申報承辦人員更換頻繁,教育部特辦理說明會
,進行法規內容與系統操作說明,以協助學校掌握最新法
規動向資訊。
三、本說明會分為北中南三場次,訂於 105 年 4 月 28 日(北區)
、 5 月 4 日(中區)及 5 月 6 日(南區),分別假國立陽明大
學、中科管理局工商服務大樓與高雄國際會議中心辦理,
各場次將核發 6 小時教師在職進修之研習時數或公務人員
終身學習時數。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 105 年 4 月 20 日(三)止。
五、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goo.gl/
forms/GQzC689hLG 。
六、本案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
核予公(差)假登記。
七、相關議程內容請參考附件。倘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聯
絡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連彩綺小姐;聯絡電話:
03-5916330 ;電子郵件: TCLian@itri.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