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105)年度「食米養成教育推廣計畫」實施計畫書 1 份,請有意願辦理「推動食米學園計畫」之學校自行提出申請,並於本年 4 月 15 日前將研提計畫書 1 式 6 份函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俾利評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 105 年 3 月 22 日農糧北產字第 1051101658 號函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105 年 3 月 18 日農糧產字第 1051092195 號函辦理。
二、請申請學校依旨揭實施計畫書及農糧署「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之規定研提計畫。
三、本計畫採一次評選,將於申請期限(本年 4 月 15 日)後另函邀請轄內農業改良場、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等單位於 4 月底前辦理公開評選,並請申請單位派員簡報。
四、有關本計畫相關事宜,請逕向該分署課員林柏齡洽詢,電話: 03-332215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