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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長 - 一般公告 | 2016-03-25 | 點閱數: 451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 105 年 3 月 18 日環清隊護字第 10500221
59 號函辦理。
二、為使各類型活動辦理單位能妥為規劃執行活動場地(含路
跑、單車比賽、宗教遶境進香、遊行等活動行徑路線)及
其周邊之環境維護工作,提升各類型活動之環境友善度,
建請各校規劃辦理各類型活動時,參考指引內容並納入委
託契約或活動申請案審核。
三、本指引置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低碳活動平台」(htt
p://greenevent.epa.gov.tw/)及「EcoLife 清淨家園顧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