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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3-29 | 點閱數: 387

一、本校承辦桃園市 105 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舞蹈班招生鑑定業務。 
 二、為讓家長了解藝術才能舞蹈班考試方式及學習內容,辦理家長說明會。 
三、時間: 105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 
四、地點:本校三樓視聽教室。 
 五、請協助公告並向所屬親師生宣導,其餘有關招生諮詢服務,請洽本校輔導室,電話(03)4917491#611 特教組長或#610 輔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