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 3 月 25 日心字第 1050000004 號函辦理。 二、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何維榆,電話: 02-29150566 分機 118 ;傳真: 02-29151218 ;電子信箱:counsel@psy.com.tw。 三、其餘事項詳如附件,隨文檢附該會來函及實施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