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5 年 3 月 31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50024904 號函暨臺中市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各類特殊教育班增、調班作業協調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國小教育階段:豐原區富春國小、大安區大安國小、太平區東汴國小。 (二)國中教育階段:大甲區順天國中、大雅區大雅國中、豐原區豐原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