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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5-03 | 點閱數: 655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05 年 4 月 28 日府教特字第 1050066753 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7 月 5 日(星期二)至 7 月 7 日(星期四),共計三天二夜。
(二)地點:如活動行程表。
(三)參加對象:國小 3 年級至國中 3 年級輔導有案之視障學生,以未曾參加過此活動者優先報名,本市核定參加名額計學生 6 名,帶隊輔導教師 1 至 2 名。
三、請貴校協助欲報名學生於 10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報名表回傳至本局特殊教育科林婕瑜小姐處(10019125@ms.tyc.edu.tw),俾利彙整名單辦理報名作業。
四、本案請貴校依計畫推派學生及輔導教師參加,出席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報名表各 1 份,亦可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科網公文附件處(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