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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05-23 | 點閱數: 399

一、依據桃園市 105 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暑期專班實施計畫辦理。
二、服務對象:設籍並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不含學前升小一)之具生活自理能力及家長能自行接送之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有限期限內)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依下列順位優先錄取(每班 15 人為上限):
(一)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生(領有本市區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二)中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生(領有本市區公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三)具原住民身分之身心障礙生(戶口名簿登載具原住民身分)。
(四)一般身心障礙生。
(五)其他(父母或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單親家庭、父母皆歿、家境清寒)。
三、服務期程: 105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29 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下午 4:00 ,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經本府宣布停止上課時,則不另補課。
四、活動地點:北區-桃園區中山國小;南區-中壢區中壢國小。
五、費用:每人收費 2500 元,學生於開課 3 日內因故無法參加本專班,退還 1250 元,但於開課第 4 日起無法繼續參加者,不予退費。
六、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05 年 6 月 3 日(五)止,請各校彙整學生報名表件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家長切結書及生活自理表等資料,掃描成 PDF 檔(檔名:○○國小暑期身障課後班報名資料)後 e-mail 至10019125@ms.tyc.edu.tw特教科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