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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6-07-27 | 點閱數: 485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5 年 7 月 19 日北教大教經字第 105041013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長培育班於 105 年 7 月 20 日起開始第三階段課程,課程表詳如附件。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桃園市105年國民中小學校長培育班.pdf
    1)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桃園市105年國民中小學校長培育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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