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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一般公告 | 2013-07-17 | 點閱數: 658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102 年 6 月 25 日桃教人字第 1020036661 號函及國立臺南大學 102 年 6 月 20 日南大校友字第 1020008614 號函辦理。
二、此案,為表揚該校歷屆校友秉持立校精神及理念,熱心公益,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成就者,以樹立校友楷範,發揚南大(南師)精神。如有推薦案件請逕透過該校各縣市校友會或校友服務中心推薦,請於本(102)年 9 月 30 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寄至該校校友服務中心,或 E-mail 至alumni@mail.nutn.edu.tw
三、該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第 26 屆傑出校友推薦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