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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3-07-17 | 點閱數: 555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2 年 7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0200397412 號函辦理。
二、本方案原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依約承作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後,由該公司再度獲選,自 102 年 7 月 1 日起賡續辦理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為期 3 年。
三、本方案相關規定如下:
(一)適用對象: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述人員眷屬。
(二)保障內容特色:包含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只要公教同仁 1 人辦卡後,每次行前以電話、網路或傳真即可完成投保程序,同行眷屬亦享優惠。
四、辦理方式:請洽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分行辦理。
五、有關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宣傳 DM 、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 Q&A(問答集)等資料,業已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及富邦公司旅遊平安卡網站,請轉知所屬多加利用。
六、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 1 份﹙詳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