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105 年 10 月 24 日興國資字第 105
0007386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本(105)年度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
各類相關專業人員,計 80 人,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
時數 6 小時後。
三、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 105 年 11 月 20(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
至 16 時 30 分,假興南國中(地址: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辦理
。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5 年 11 月 18 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
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
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
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本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相關專業人員,每年度皆需
參與本局辦理之相關專業人員研習 12 小時以上,請轉知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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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7250
d■je■s6■ ■_■輔■導室 1■05■/1■1/■07■ 1■2:■51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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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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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服務之特教專業人員踴躍參與本次研習,以免影響下一年度(106 年)聘任資格。
六、詳細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www.
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