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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12-05 | 點閱數: 531

一、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105 年 11 月 21
日 105 桃特鑑字第 1050000162 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 106 年度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
相關專業人員,及有意願服務本市各級學校特教專業團隊
之相關專業人員,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並始獲本市 106 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聘任資格。
三、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 106 年 1 月 8(星期日)9 時至 16 時 10 分
,假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 14 號)辦理。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6 年 1 月 6 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
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
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並
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詳細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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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7906
d■je■s6■ ■_■輔■導室 1■05■/1■2/■05■ 0■8:■04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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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桃園市物理治療師公會、桃園市職能治療師
公會、桃園市語言治療師公會、桃園市臨床心理師公會、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
、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臺灣聽力語言學會、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衛生福利部桃園
療養院、敏盛醫院、壢新醫院、聖保祿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國軍桃
園總醫院、長庚醫院、怡仁醫院、天晟醫院、居善醫院
副本: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東門國小) 2016-12-05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