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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12-29 | 點閱數: 487
一、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 105 年 12 月 20 日興國資字第 1050008911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各校 106 年度欲聘請之特教專業團隊各類相關專業人員,及有意願服務本市各級學校特教專業團隊之相關專業人員,全程參與本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並始獲本市 106 年度特殊教育專業團隊聘任資格。 三、本案研習時間及地點: 106 年 1 月 15 日(星期日)9 時至 16 時 30 分,假元生國小(地址:中壢區文化二路 161 號)辦理。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6 年 1 月 13 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 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5)、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並請報名人員逕行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五、詳細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址: http://www.tyc.edu.tw/ses/)公文附件區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