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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6-12-29 | 點閱數: 454
一、依據本市 106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小組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