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6 年 1 月 3 日桃園市 106 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
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創造能力資優鑑定乃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重要政策之一,為
推廣及宣導創造能力資優鑑定,請各校務必協助公告本說
明會相關訊息,以維護學生權益,並鼓勵欲報名創造能力
資優鑑定之國小六年級學生家長參與。
三、參加對象:桃園市國小六年級家長。
四、時間: 106 年 3 月 3 日(五)19 : 00~21 : 00 ,當天李乙明、于
曉平教授蒞校指導。
五、地點:經國國中 3 樓圖書館(桃園區經國路 276 號)
六、報名方式:請各校承辦人協助調查校內參與人數,填報資
料(如附件)後回傳 e-mail 至(ta085@mail.jgjhs.tyc.edu.
tw)
七、如對本案有疑問,請洽承辦人:特教組長杜維益,電話: 03-3572699 分機 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