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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7-03-06 | 點閱數: 378
一、依據義興國小 106 年 2 月 22 日義小輔字第 1060001062 號函暨本市 106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須具備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設籍並就讀於本市國小二年級之學生。 2、設籍並就讀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 106 學年度就讀國小三年級之學生。 (二)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日期: 106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7 時至 9 時。 (三)鑑定安置家長說明會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義興國小、西門國小或大華國小)。 (四)初選報名日期: 106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三)至 3 月 24 日(星期五),每日早上 8 時至中午 12 時止,逾期不受理。 (五)初選報名地點:申請鑑定安置學校(義興國小、西門國小或大華國小)報名。 (六)初選鑑定評量日期: 106 年 4 月 16 日(星期日)。 (七)若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義興國小,聯絡電話: 4913700 分機 610 及 611 。 三、本案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局首頁(http://www.tyc.edu.tw/boe/main.php)「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