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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憲 - 一般公告 | 2017-03-14 | 點閱數: 272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簡章及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http://www.tyc.edu.tw)及特殊教育科網站(http://www.tyc.edu.tw/ses/)。 三、請務必將本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以供家長及學生下載參閱。倘家長至貴單位索取,請協助提供。 四、如對本案簡章有所疑問,請洽龍安國小輔導室(03-3922797 分機 610)或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