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 106 年「幸福快遞 與愛相遇」未婚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106 年 03 月 20 日桃檢坤人字第 10605001250 號函辦理。